1.我校艺术类招生录取工作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规范开展,监督邮箱:jiwei@***.cn,监督电话:028-85404020。
2.考生本人须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3.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艺术学院、轻纺与食品学院负责解释。如教育部调整相关政策,则以新政策为准。
2015年四川大学艺术类本科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