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取得自主招生资格考生须经所在省份省级招办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终被确认为我校自主招生优录对象。
2、被确定为优录对象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且按各省(区、市)要求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方可按类别享受以下优录政策:
类别降分录取A类考分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录取控制线上,即可予以录取 类考分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录取控制线上、南京理工大学模拟投档线下20分内(江苏省考生15分内),即可予以录取C类考分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录取控制线上、南京理工大学模拟投档线下10分内(江苏省考生5分内),即可予以录取
注:南京理工大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名单,以接受公众的监督。凡被举报者,经核查属实,确系弄虚作假,即取消优录资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所有报名、测试、合格名单以及志愿填报等相关信息均在我校招生网上公示,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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