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达到国家二区分数线的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具体复试名单由各院(部)根据当年招生计划数及一志愿上线数确定复试人选,并做好未能参加复试考生的解释工作。),由各院(部)负责通知有资格参加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本人,上线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各院(部),各院(部)根据学科专业实际确定拟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公示。
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及计划数,个别学科专业可自行确定并通知参加实际参加复试人选并公示,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若有问题,相关院(部)负责对考生做出合理解释。
2.照顾专业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通知考生和相关学院,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确定是否给予此类考生复试机会。
3.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与普通(学术型)研究生按“同一分数标准、同时进行、分类复试、一视同仁、同等对待”的原则做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4.各种复试加分项目必须由研究生院核实有关情况,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在复试前通报相关院(部)是否允许复试,不得擅自处理各种加分情况的考生。
(二)调剂工作
1.对调剂考生的要求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不得低于考生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的、国家规定的二类地区分数线(含总分及单科)。
(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我校专业应为同一学科门类相同或相近专业,(原则上专业科目代码前4位一致),初试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统考科目必须相同)。同时,调入一级学科为工学、管理学时,该考生考试科目必须含有统考数学,专业课基本相近。
(3)第一志愿报考照顾类专业的考生若调入非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必须符合调出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基本分数要求。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考生不得调剂我校。
(5)工商管理硕士(MBA)由我校MBA教育中心负责,MBA教育中心要严格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认真做好考生的前置学历审核、考生资格审查等工作,切实做好考生的复试及录取工作,特别是要做好达到国家二区分数线但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说明工作。
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工商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可以互调,但是其他学科专业门类考生不得调剂到该学科专业。
(6)对于新增的法律硕士、艺术硕士和国际商务硕士,各相关学院务必认真研究相关文件、政策,调剂合格生源。
2.对调剂工作的要求
(1)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经调剂系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录取检查中不予认可。
(2)各院(部)应仔细核实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信息及初试成绩,个人信息与初试成绩和本人实际信息不符的,不予参加复试。
2015年兰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按照学科专业特点以及对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要求,制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