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学费按学年申请和评定。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身份证。
(2)、学生填写《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附件2-1),在每年秋季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农村(含县镇)学生递交户籍证明材料,城市学生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3)、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报学校资助机构审核,再提交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校长亲笔签名后,将享受免学费学生名单在校园显着位置或校园网公示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学校将经过校长亲笔签名并公示的免学费名单上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资助机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分别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在每年规定时间内报送《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学生名单公示表》(附件6)至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并承诺纸质版与电子版一致,由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在广东省教育厅或广东省奖学助学工作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正式的免学费学生名单。各地市教育局所属中等职业学校可根据各地市教育局的制定的管理办法进行公示。
(4)、享受免学费资助的学生有关信息必须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
(5)、各地市教育局汇总填写附件3至附件4统计表,在每年规定时间内分别以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填写附件3至附件6统计表,在每年规定时间内分别以纸质及电子版报送至省教育厅学生助学工作管理中心。
(6)、建立健全免学费档案资料,详见《广东省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工作档案实施细则》。
答案来源于:2015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工作指南
2015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免学费申请、审批、报送与发放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