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条件的中职生在申报时,须选择与报考类别相对应、与获奖项目相对口的院校(专业)。院校(专业)及其代码详见“2015年福建省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招生计划”。
2.符合条件的中职生若未按时提交《申请表》及获奖证书复印件,视其自行放弃资格。
3.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工作是高职招考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要坚持以生为本,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形式,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中职生按时按要求申报,防止漏报、错报,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附件:1.2015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申请表
2.2015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考生花名册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5年8月7日
附件1
2015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申请表
姓名 2015年高职招考考生号(14位) 性别 身份证号 毕业中职学校 高职招考 报考类别 国赛/省赛获奖年度、奖次 获奖项目 申请录取 院校代码 申请录取 院校名称 申请录取 专业代码 申请录取 专业名称
考生本人签名: 联系电话(手机):
(加盖手印)
考生家长签名: 联系电话(手机):
附件2
2015年高职招考中职生补录取考生花名册
学校(盖章): 填表日期:2015年8月 日
序号 考生号 姓名 国赛/省赛获奖情况 申请补录院校及专业 1 2 3 4 5 6 7 8 9 10
填表人: 填表人联系电话:
抄送:各市、县(区)教育局。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5年8月7日 印发高职招考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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