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的基础信息均采用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2.学院将文化考试成绩与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考生的总分。
3.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成绩的总体情况分专业划定总成绩合格线。按照综合评定,择优录取的原则,高上线率不超过学院实际参考人数的70%。
4.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参考人数和考生考试后成绩的总体情况划定文化考试+面试和文化考试+技能测试总成绩的合格线。在总成绩合格且政审体检都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文化考试+面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总分,以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平行模式录取(考生多可填报5个专业志愿)。如录取过程中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笔试成绩的高低排序比较,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据笔试中语文、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依次比较。
5.各专业录取低分和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七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确定无异议后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学院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四川省普招统一高考招生计划。
2015年成都农业科技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