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相关规定和浙江省物价部门的核准,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同时,我校将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
新的奖助体系将包括: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学业优秀、综合表现突出的二、三年级博士生)、突出科研成果奖励(奖励发表高水平科研成果、参加高水平学术活动并获得奖励)、三助津贴等。
除上述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博士生短期出国访学(含参加国外学术会议)资助基金、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基金。用于奖励资助在规定学制内的优秀博士生的学习及科研工作。
2014年浙江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学费与奖助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