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同时,成立学院(研究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学院的复试及录取领导小组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各系分管研究生教育的主任、学院党委(总支)负责纪检工作的领导以及院系相关领导组成。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长任组长,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任副组长。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和复试巡视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办事公正和责任心强的教师(研究生导师一般不少于3人)组成,并设立组长一名。复试巡视小组负责检查监督本院内的复试录取工作,设立组长一名。
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应加强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教师的培训与管理。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和保密意识。
2014年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组织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