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文化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之和计算为总分,满分为300分。根据考试成绩,由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
2.录取规则:
(1)学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能,择优录取。
(2)学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分数高者优先录取。
(3)文化水平考试、综合素质测试有一项缺考者不予录取。
3.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
在高级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毕业当年获得的技能大赛免试资格可保留至下一年度);
具有高级工以上(含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上述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学院单招网站。
4.单独招生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河北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5.学院通过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结果报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经核准后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6.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考。
7.通过单独招生考试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
2014年石家庄邮电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