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良好的我校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研究生,每学年评审一次,以帮助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
2.奖励等级、比例及标准:
第一学年,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相应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50%、30%,奖励标准为:
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8000元、二等奖15000元、三等奖13000元;
硕士研究生:一等奖12000元、二等奖9000元、三等奖7000元。
第二学年,只设三等奖,获奖比例可达100%,奖励标准为:
博士、硕士研究生分别为13000元、7000元。
第三学年,设一等奖、二等奖,相应获奖比例分别不超过总人数的20%、50%,奖励标准为:
一等奖5000元、二等奖2000元。
3.评审办法:具体见《江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2014年江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新生学业奖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