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指全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下同)的基本生活补助。
2.资助标准:博士研究生12000元/生/学年,硕士研究生6000元/生/学年。
3.资助办法:具体见《江苏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14年江苏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暂行国家助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