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行复试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若干巡视小组,纪检人员负责本单位的监督工作。在复试过程中,各巡视小组将深入复试现场,旁听面试过程,了解、监督复试工作。
(二)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和复议制度。及时公布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校监察部门联系电话:021---67790300。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
2014年3月24日
附件1:
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研究方向(代码)总分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00分)法学[03]法学[0301]法学理论(030101)3325080法学理论(法律语言)(030101)3275080法律史(030102)3285080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3)3345080刑法学(030104)3505080民商法学(030105)3515080诉讼法学(030106)3515080诉讼法学(法律逻辑)(030106)3355080经济法学(030107)3495080国际金融与法律(0301J1)3595080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8)3275080国际法学(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030109)3405080国际法学(国际航运法)(030109)3375080军事法学(030110)外语60政治50公安法学(0301Z5)3255080司法鉴定(0301Z1)3305080知识产权(0301Z2)3625080社会法学(0301Z3)3355080政治学[0302]政治学理论(030201)3154466中外政治制度(030202)3154466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3155080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315外语51政治5080思想政治教育(030505)3155080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与传播研究(0305Z1)315外语55政治5080管理学[12]公共管理[1204]行政管理(120401)3604872社会保障(120404)3354872文化产业管理(1204J1)3354872社会管理(1204Z1)3354872公共安全管理(1204Z2)3354872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3)3354872经济学[02]应用经济学[0202]产业经济学(020205)3304568金融学(020204)3304568国际贸易学(020206)3304568??区域经济学(020202)3304568
附件2:
2014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资格基本要求
专业学位类别专业学位名称(代码)总分单科(满分=100分)单科(满分>100分)法律硕士法律硕士(非法学)(035101)3305080法律硕士法律硕士(法学)(035102)324(一志愿)5080328(调剂)5080公共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125200)1654582
说明:
1、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且报考时申请为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总分在所报考专业复试资格线下降10分,单科下降5分。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符合第1条要求的考生须在4月2日前提交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和县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民族证明”以及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定向就业的书面证明。
符合第2、第3或第4要求的考生须在4月2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014年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