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切实维护综合评价选拔招生工作的严肃性,我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综合评价选拔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2、所有参加综合评价选拔招生考试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选拔招生章程》的要求。
3、综合评价选拔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招生考试院和社会监督。
4、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向学院提出申请,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欺诈手段取得综合评价选拔招生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其综合评价选拔招生报名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十三、附则
1.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2. 本章程由贵州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2014年贵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评价选拔招生违规处理与招生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