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外,其他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均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学校设立一志愿新生入学奖学金。凡一志愿报考我校且被录取的考生均可获得该项奖学金,每生10000元人民币。
2.国家助学金标准不低于国家规定的6000元/生·学年。
3. 除国家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外,学校设立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专业学习、研究和实践中成绩突出的研究生;
4.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和“研究生工学合作基金”,用于资助研究生开展创新课题研究和承担企业项目。
5.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工作岗位,对兼任“三助”工作的研究生发放报酬。
6.学校将在奖、贷、勤、助、补、免等方面将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
7.学费标准不高于国家规定的8000元/生·学年,待辽宁省文件下发后确定。
2014年大连民族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优惠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