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复试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只要有其中1项,即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凡复试总成绩分低于200分、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120分(不含外语口语、外语听力)、或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外语听力测试缺考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014年大连理工大学盘锦校区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有以下情况,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