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学院在自主招生中,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总成绩按1∶1.1的比例划定录取控制线。对于进档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按照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文化基础知识测试成绩排序。
确定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周后,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备案,审批后通过学院校园网公布录取结果。
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
自主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自主招生测试,若被正式录取,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及录取。
2014年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