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院校严格按照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考试标准和办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考试。根据考试结果,按照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原则,经招生院校领导组集体研究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须在本校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一周后,方可向省考试院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报送拟录取考生名单截止日期为4月10日。
未录取考生仍可参加高职院校自主招生。
2014年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工作操作招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