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高中阶段在全国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省级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0分、26分、22分)。
②高中阶段在全省性学科竞赛或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得地级市赛区三等奖及以上者(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0分、18分、15分)。
③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三名者(第一、第二、第三名分别加30分、26分、22分)。
④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获得前四至六名或在地级市部门组织的文艺、体育竞赛中获得前三名(分别加20分、18分、15分)。
⑤取得政府部门颁发(或授权颁发)的专业职业技能高级证书加30分;
⑥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或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获一、二、三等奖者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可申请免试入学,请符合条件考生予4月10前携带获奖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校招生办审核资格。
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按其所获得的高奖项加分,每位考生加分项多不超过30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验证获奖证书原件,学校将根据考生的证书类型组织相关认定或测试,根据认定或测试结果确定是否给予加分以及加分的分值。加分结果须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公示。
2013年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加分项目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