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1.持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香港、澳门考生或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考生。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年龄一般在45岁以下。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1.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公费全日制(3-5名)。
公费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免交学费并享有学校奖学金。
2.自费全日制研究生、自费兼读制(在职)研究生。
自费研究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交纳学费。
(三)报名时间
2012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四)报考地点
1.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3.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4.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地址:澳门罗利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城大厦
电话:(00853)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28701076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任选一地报名,并在该报名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报考的具体办法可直接向四个报名点咨询。
(五)报名提交材料
1.本人居住地身份证件副本(香港、澳门考生持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同一底片的二寸照片两张;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副本(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持。获得海外教育机构学位、学历的,应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学位学历证书;
4.大学本科或攻读硕士学位的成绩单;
5.体格检查报告;
6.报考费为500港元。
通讯报名的考生,应事先同自选的报考点联系妥当,再寄送有关证明、表格及报考费,另加邮资及手续费100港元,并告知本人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传真机号码和E-Mail地址。
(六)填报志愿
1.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学科专业或一个专业学位类别(领域)。
2.请考生依据本人实际情况填写报考类别(公费全日制、自费全日制、自费兼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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