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2013年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免收报名考试费。
第二十七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500元,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数控加工与维护方向)学费每生每年5500元。
住宿费:每生每年1300元(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我省职业技术教育收费管理政策的通知》<粤价[2008]150号>,江门市物价局《关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住宿费标准的批复》<江价[2009]257号>)。
以上学费、住宿费为2013年收费标准,2013年三二分段转段学生将在2014年转入高职阶段学习,如该年度学费、住宿费有所调整,将按2014年普通高考录取新生收费标准执行。
第二十八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1.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具体操作按国家和银行的规定执行。
2.设立国家级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人/学年。
3.设立一系列社会资助的奖助学金。江门市政协扶困助学金高额度为5500元/人/学年;江门市潮资企业联谊会奖学金2500元/人/学年;“有名氏励志奖学金”(100万元基金,利息用于奖学)1000元/人/学年;五邑慈善会奖学金2000元/人/学年;香港台山商会助学金2000元/人/学年等。
4.学院设立奖学金,高额度1000元/人/学年。
5.勤工助学。学院在后勤和教辅等部门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给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的机会,300元/月。同时,开展校外勤工助学活动。
第二十九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江门职业技术学院监察审计处,联系人:李建华
监督电话:0750-3725072
传 真:0750-3725357
电子邮箱: jmptjcsjc@***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 0750-3725213
传 真:0750-3725213
电子邮箱: jmptzsb@***
学校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www.***/zsxx/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江门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授权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二○一三年四月
2013年江门职业技术学院三二分段招生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