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文正学院2012年本科招生分省分专业计划表序号专业名称江苏省上海市浙江省福建省安徽省文科理科文科理科文科理科文科理科文科理科1广告学55 5 2新闻学62 3汉语言文学62 4档案学55 5对外汉语62 6法学47103 5 7会计学5025 3 58工商管理5010 5 9金融学4715 10国际经济与贸易4210 5 5 11市场营销5010 5 12人力资源管理4510 5 13城市管理4510 14信息资源管理4110 4 15劳动与社会保障4010 5 16应用心理学4010 17日语62103 18英语5510 5 5 19通信工程 50 20信息工程 45 21信息与计算科学 45 22微电子学 50 23电气工程与自动化 50 5 524机械工程及自动化 50 5 5 25机械电子工程 55 3 26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5 5 527光信息科学与技术 45 428热能与动力工程 45 5 29测控技术与仪器 50 30服装设计与工程 40 5 31通信工程(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 50 32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城市轨道交通控制工程) 50 33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工程) 50 34应用化学 45 35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45 536电子科学与技术 50 37物联网工程 50 38艺术设计70 39艺术设计(空乘)120
注:
1.招生专业、招生批次、招生人数、选修测试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要求等以各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为准。
2.我院江苏省招生录取批次:“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第一小批;“艺术设计(空乘)”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第二小批;其它专业录取批次为本科第三批。
我院其它省份招生录取批次:上海、浙江、福建均为普通本科院校第二批,安徽为普通本科院校第三批。
3. 艺术设计专业不分文理,专业成绩采用省统考成绩;艺术设计(空乘)专业不分文理,专业成绩采用校考成绩。
6.报考条件
(1)凡符合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苏州大学文正学院。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报考艺术设计(空乘)专业的考生,身高要求男生不低于1.75米、女生不低于1.62米且需参加我院在专业考试中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乘务员体格检查标准所进行专业体检并取得合格资格。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英语、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且高考英语成绩和高中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均须达到良好及以上;其他专业,因本校外语教学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4)报考本校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次艺术类: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D级不超过三门;普通本科三批:两门选修测试科目等级为Bc。
7.录取规则
(1)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
(2)认可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照顾政策加分,并计入投档分总成绩。
(3)进档考生专业录取原则:按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4)艺术类考生按文化分加专业分计算录取总分,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需达省投档资格线;
(5)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
8.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时,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9.收费项目及标准
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和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国家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苏价费[2005]103号),制定我院收费项目、标准及退费办法。
(1)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专业学费每学年4000元,学分学费为每学分240元。学生按时足量正常修完并获得专业指导性教学计划所规定的低毕业总学分(150学分)后,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收费标准(13000元×4年);其中艺术类专业的收费标准如经上级批复同意,则按照新的收费标准收费。
(2)住宿费:2000元/年。
10、退费办法
对录取考生因体检不合格退学、自行退学、转学、出国或其它原因终止学业的,按照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执行,退还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
11.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
(1)证书类别: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证书
(2)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苏州大学文正学院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查证网址:www.ec.***.cn.查证电话:025-83335707(江苏省教育厅)
12.联系方式
(1)联系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1188号
(2)咨询电话:0512-66551901;
咨询QQ:,
传 真:0512-66551906;0512-68230911
(3)学院网址:http://www.***
招生网址:http://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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