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1、考试科目:视唱、声乐、器乐(钢琴或具有较高演奏水平的其它乐器)或舞蹈三门。每门满分为100分。三门考试的总成绩折合为100分,各门考试科目占分比例分别为:视唱10%,主项60%,副项30%。(其中声乐必须作为主项或者副项必考)
2、考试内容:
①视唱:分A、B两门,任选一门,两者均为抽题视唱。A为五线谱视唱、B为简谱视唱。
②声乐:自选独唱歌曲1首,考生自备乐谱。
③器乐: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舞蹈:成品舞和技巧组合。
(二)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
1、考试科目:《素描》、《色彩》两门。每门考试科目分值为100分,总分200分。
2、考试内容:
①《素描》:真人头像默写。
要求:A、造型准确;B、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C、画面构图完整;D、用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②《色彩》:静物或风景默写。
要求:A、造型准确;B、色彩关系明确;C、空间处理与表现技法恰当;D、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2012年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艺术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及内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