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工作与保送生招生分别举行,保送生招生简章已另行发布。按照保送生招生简章申请保送的考生,可以根据本简章的有关规定申请北京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测试,但必须另行报名,申请材料如无重要变化,可不再邮寄。
2.报名参加北京大学2012年保送生考试并获得笔试资格的考生,同时报名参加自主选拔录取测试的,可以自动获得北京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测试的笔试资格。
3.报名参加北京大学2012年保送生考试并终被认定为保送生的,不参加北京大学2012年的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在保送生选拔中未能通过测试的,可以参加北京大学2012年的自主选拔录取测试,并择优给予保送或者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认定。
4.考生在获得北京大学保送认定后,可以由本人申请将保送认定转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认定。
5.考生申请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申请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者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相关规定处理。
6.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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