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城镇考生应交验户口本,农村考生如果有户口本,交验户口本,无户口本,应交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身份证号等)。
②符合报名条件的外省迁入人员的送审材料。须在报名前填写《外省迁入人员报名申请表》,连同本人户口本复印件(报名点要审核原件,并确认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随抚养人迁入广西的考生须出具民政部门颁发的《收养登记证》)、高中学籍登记表复印件,以及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一起交给县、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由地级市招生办公室(考试院)按规定进行审核认定。同时,各地级市应将上述审核认定后的材料报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备案。
2011年广西经济职业学院考试招生户口证明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