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表演
(1)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音乐表演(演奏、演唱)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等从事音乐表演的应用型人才,并为本专业的进一步深造打下基础。
(2)主要课程:和声、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表演、专场主修(声乐、钢琴、器乐、舞蹈)等。
(3)就业方向:毕业生可到电视台、歌舞剧院(团)、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以及到个人工作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