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20〕33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专业、导师及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方向):环境化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导师:陈庆华、陈祖亮、钱庆荣、苏玉萍、陈日耀
招生计划:包括4名(含国家重点研发项目单列计划1名),其中非全日制招生数不超过1名。
特别提示,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为动态计划,若非全日制考生考核总成绩位次未进入学院招生计划数内,则非全日制计划调整为全日制计划。
二、选拔方式
包括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 2 种选拔方式。
(一)硕博连读。面向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
(二) “申请—考核”制。面向校内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迟在录取当年开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
考生均为自愿申请,在符合申请条件者中,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选拔。
三、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1. 《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选拔对象和报考条件。
2. 硕博连读考生必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 考生须为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截至进入硕博连读学习当年9月1日,年龄计算方式参照公务员招录要求执行,即1985年9月1日(含)后出生,下同)。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表现好,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4) 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修完个人培养方案中必修课程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6) 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或成绩425 分及以上,或
硕士期间英语成绩达到75 分及以上的。
7) 研究生在学期间已在学术期刊上正式发表若干篇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原则上要求至少1 篇以福建师范大学名义发表。
如以上第5、6、7条件中有一项不符,经本专业选拔小组评议,公认具有培养潜质的,可向学院推荐。
3. “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应届生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 考生须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迟在录取当年开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下称应届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表现好,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4) 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之一:
①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或成绩425分以上(含,下同),或托福80分以上,或雅思6分以上,PETS-5级50分以上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证明;
②在本学科相关的英文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往届生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1) 考生须为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录取前一年度12月31日,下称往届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即1980年9月1日(含)后出生)。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思想政治表现好,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3) 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规定要求。
4) 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 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达到以下之一:
①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或成绩425分以上(含,下同),或托福80分以上,或雅思6分以上,PETS-5级50分以上或与以上英语水平相当的证明;
②在本学科相关的英文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6) 在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及以
上。
四、报名
1. 网上报名
符合要求的考生于11月2日10:00-16日17:00前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完成数据采集,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
确认。
2. 提交材料
考生于11月19日前(以寄<送>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邮寄者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
30号楼( 实验中心大楼) ,收件人:刘老师,电话:0591-83465158):
1) 《报考登记表》1 份(双面打印,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填写注意事项及用章说明详见:研究生院→ 招生管理→文档下载→博士研究生报考填写注意事项)。
2) 《专家推荐书》2 份(2 名专家各1 份)。
3) 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 份。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 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 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 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 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 《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8) 其他材料:
①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及其他科研成果的目录及复
印件(原件备查)。
②其它可以证明考生外语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③近半年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在考核时递交)。
④考生个人自述(主要介绍本人本科阶段所学课程、硕士阶段的学习及参与科研情况以及读博后的学习、科研设想等)。
⑤“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相应学位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3. 报考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招考要求,于12月1日前完生报考材料的审核并公布审核合格名单。
五、考核
1. 考核对象:报考资格审核合格者,由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考生的申请材料确认是否同意其进入考核,并按照1:2 的比例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考核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 考核形式:采用现场考核形式,包括笔试、PPT 报告和面试环节。
3. 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为:外语水平(20%)、专业素质(30%)、科研能力(30%)、综合素质(20%)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五个部分,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60 分为
合格。其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1) 外语水平:通过英语口语交流(10%,面试)、专业英语翻译(10%,笔试)等方式进行考核;
2) 专业素质:对考生本科阶段和硕士研究生期间所掌握的知识结构进行考核(笔试);
3) 科研能力:结合硕士研究生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撰写进行分析,考核考生的学习背景是否符合本专业的要求(PPT报告);
4) 综合素质: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研究方向新学术动态的了解、考生的逻辑思维、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独立开展科学研究的能力等(面试);
5)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心健康状况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求学动机、对科学研究的追求及信念以及对其未来发展方面的计划和考虑(面试)。
4. 录取规则
1) 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考核总成绩高低(不区分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依次录取。
2) 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若考核成绩并列,则根据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和综合素养的综合分进行排序,若再有并列则根据外语水平的分值排序。
六、其他事项
1)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闽师研〔2020〕15号)、《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闽师研〔2018〕19号)为准。
2) 学院咨询方式:0591—83465158,jzliu@***.cn;学院监督电话:0591—83807176,envdwms@***.cn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10月
原标题: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