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电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大学2020年学历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关于做好2020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制定光电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永彩、秦岚
副组长:朱涛、刘俊
成 员:陈刚、黄鸿、余华
秘 书:夏知姿
二、招生方式
1.普通招考: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申请-考核”机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申请人仅限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通过“申请-考核”机制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硕博连读具体选拔流程和要求以研究生院培养办相关文件通知为准)。
3.直接攻博:指在规定的专业范围内面向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通过“申请-考核”机制选拔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以下简称直博生)。直博生录取工作已于2019年11月结束。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0年学历博士生招生总计划人数32名,该招生指标为招收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类型博士生的总指标。已经招收直接攻博5名。其余27名将用于招收普通招考、硕博连读博士生。
我院2020年工程博士招生总计划5名。
四、复试工作安排
1. 复试程序及时间安排:
1) 材料提交:
考生需按照招生简章提交材料的要求(材料清单见后第六点)),将相关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材料接收截止日期:2020年6月8日下午6:00前)。
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务必准确):2020博士复试材料+考生姓名+报考导师
请考生务必将所有材料按顺序制作成一个PDF文件,材料顺序请严格按照第六点的清单顺序。前期因疫情影响无法提供部分材料的考生,本次应补充完整。
2) 复试费用信息:
复试费200元/人。学历博士报名成功者均已在报名系统缴费,工程博士和硕博连读考生未在报名系统缴费者,须将报名考试费于2020年6月8日下午6:00前交至学院财务室(A区主教1216)。
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未缴纳相关考试费用,不得参加复试。
3) 面试时间及安排:
我院将主要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如考生未进行测试,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问题,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请考生同时注册腾讯会议、QQ视频等以备用。
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请考生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特别提醒:请考生务必保证面试时两个摄像头的双机位配置。
面试时间:2020年6月14日,上午9:30开始
请考生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
4) 公示成绩:
所有类别考生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
2 复试内容
考核成绩分为四部分: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各科目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总成绩为以上四部分成绩加权之和。每位考生合计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1) 英语:综合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交际能力,独立面试,面试时间8分钟/人。该部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
2) 专业基础:结合考生申请材料(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及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等),对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及已具备的科研基础水平进行考查。该部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0%。
3) 专业综合:考生准备8分钟的PPT展示(用中文进行个人学科背景、博士研修计划等介绍),通过专家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重点针对考生的博士研究计划,对考生的专业认识与深度、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等方面进行考查。该部分占复试总成绩的55%。
面试PPT请提前发送到指定邮箱(邮箱PPT接收截止日期:2020年6月11日上午12:00前)。
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务必准确):2020博士复试PPT+考生姓名+报考导师
4) 综合能力:结合考生在专业考查面试环节的表现,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表仪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方面进行考查。该部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5%。
五、复试录取
1、总成绩=英语×20%+专业基础×10%+专业综合×55%+综合能力×15%
2、录取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报考专业分别以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由高到低在学校下达招生指标内进行差额拟录取。
3、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综合成绩较高的考生。
4、复试总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复试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5、复试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对复试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进行书面申诉。申诉电话:023-65112744。学院纪委联系电话:023-65112743。
六、复试材料清单
1. 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3. 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应届生须在入学前补交),及相关认证报告(如报名网站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
4.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意见。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
6. 研究计划书。
7. 报考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考生(除应届非定向硕士毕业生外)出具“攻读重庆大学博士学位承诺书”;报考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以及考生所在社保单位开具同意考生报考全日制工程博士证明,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出具相应的、符合要求的专项计划审批表。
9. 考生学术背景相关补充材料(如果有)。
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未按要求、未按时提交材料到邮箱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体检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在当地有资质的医院体检,结果交学校认定,入学时在校医院进行复检。体检报告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八、其他
1、关于取消录取资格和入学资格的说明: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考核。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4、对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5、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6、定向就业的博士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博士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无法录取、入学,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参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
本细则未涉及的其他博士生招生相关事项、若与学校、教育部相关文件不符或冲突的,以学校、教育部文件为准。
光电工程学院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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