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20 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招生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招收高质量的优秀新生,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鲁教招字〔2020〕2号)文件精神,结合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学校代码:12946第五条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号,邮政编码:276826
第六条:学校办学体制及类型:公办高职(专科)学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成立以学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八条:学校招生就业处为全日制高职招生的常设机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九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数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向社会发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艺术类招生专业均为美术类。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艺术类招生专业录取批次为艺术类专科批。
第十三条:采用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美术类统考成绩)相关联的投档模式,依据综合分数从高到底顺序录取。
第十四条:认真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无特殊要求。
第十五条: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学校招生信息网、招办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六章:收费退费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发改委的统一标准。
第十七条:退学学费规定:学校执行国家、省主管部门有关退费要求。
第十八条:资助特困生政策: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校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设立特困生救助爱心基金,奖优助困。三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学生提供资助。四是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
第七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第十九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审查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二条:考生如对专业分配有疑问,由我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33-7983988
学校网址:
学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学苑路677号邮政编码:276826
原标题:2020年山东水利职业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