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征入伍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请于9月20日前将以下资料
1.《应征入伍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县级征兵办盖章,一式二份);
2.《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征兵办回邮地址、收件人及联系电话等资料邮寄到“江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陈老师收,电话:0750-3725908。”
为防材料丢失,请一定用邮政EMS快递寄送,不接收其他快递。9月20日前无法邮寄以上材料者,也请电话联系履行登记手续,以免影响学籍注册。 (注意:不办理当兵保留学籍的同学,高职院校将会上报省考试院办理注销学籍手续,学籍注销的学生,当兵复员后不可再回来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