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性质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初中部)与高中部均隶属于长春市教育局,学校1963年建校,是一所拥有50年历史积淀的完全中学。
2、初中部的办学理念
秉承“教书育人,全面发展”的办学宗旨,与高中部有所区别,初中部以义务教育为主体,“坚持一个都不掉队”——快乐学习的教育理念,推行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和学习习惯,让每一个长艺的初中生至少掌握1——2门艺术技能和体育技能,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具有一技之长、具有健康的体魄、具有适应未来发展需要的知识储备的合格初中生,为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3、师资队伍
学校初中部拥有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的稳定的师资队伍.其中省特级教师、省学科带头人、省市级骨干教师、教学新秀27人,教师学历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研究生以上学历占教师总数的46%.上岗教师全部经过国家正规课程培训,熟悉初中教育教学特点,经验丰富。
4、教学特色
针对生源特点,我校推行“小班化“教学,保证学生接受到个性化的教育;推行素质教育,学校在教学安排上保证义务教育基本课程的完成同时,开设声乐、形体、器乐、美术等专业课程供学生选修;学校还设立动漫、书法、国画、摄影、篮球、足球、管乐等学生社团满足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5、毕业生出口
培养合格的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可升入东北师大附中、吉林省实验中学等普通高中;有志于艺术专业发展的学生可直升我校高中部。我校每年在中考推荐生的选拔推荐上,毕业生具有明显的选择优势。
6、入学条件
获得小学义务教育合格证书的小学毕业生
【附】针对家长比较关心问题的说明
1、你校的艺术特色教育是否会冲击义务教育中的文化课教学?
答:不会。我校初中部以义务教育文化课教学为主体,在此基础上针对有艺术特长和爱好的学生进行艺术特长培养。
2、是不是只有艺术特长的学生才会增设艺术课程?
答:不是。凡进入我校初中部学习的学生,会接受正常的素质教育及艺术素养的熏陶,使每个学生至少掌握1—2项艺术技能;对于有艺术特长的学生则立足于艺术方面的专业培养。
3、初中毕业后,学生可进行怎样的选择?
答:与其他初中一样,学生毕业后,可根据自己的发展愿望,升入各级各类高中、中专或职业学校。
4、在你校学习特长是否需要缴纳费用?
答:我校是长春市教育局直属的公办完全中学,教育教学经费全部由财政拨款,所有课程均免费。
学校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名人饭店南行50米)
咨询电话:0431—85382439
传 真:0431—8538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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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17年长春市实验职业高中(初中部)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