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确保2017年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2017年单独招生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等部分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多元化选拔录取的机制,大力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相结合,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入校学习,努力提高生源质量,突出以人为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高职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组织保障
1、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常务院长晏祎担任组长,由分管招生工作的陈思副院长、教务处的曹军处长担任副组长,其他中层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单独招生考试的各项工作。凡属考试、录取中的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领导小组下设:
(1)办公室 (办公地点: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单独招生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招生录取组(责任部门:招生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考生报名组织工作;负责编制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和相关规章制度;负责拟订、实施招生宣传计划;负责解答考生的有关问题;协调工作计划的落实;负责按照录取规则开展录取工作,负责录取备案和录取通知书寄发。
(3)命题考务组(责任部门:教务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考试试题和综合素质测试内容的命制、审核和保管;负责试题传递、保管的安全工作;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监考教师的培训和安排;负责文化考试和面试的安排;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
(4)安全保卫和后勤保障组(责任部门:后勤保卫处)
主要职责:负责报名、考(测)试期间校园秩序的维护;负责考生在学院期间的其他安全;负责考录期间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5)纪检监察组(责任部门:学院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负责接待考生来信来访;负责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
(6)新闻宣传组(责任部门:信息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网站、微信、贴吧等媒体的宣传与沟通。
2、加强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工作,严肃考风考纪,严格执行国家的政策,认真执行高校招生工作的“六公开”、“六不准”,严格管理招生录取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到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信息完整、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布,以透明、快捷的方式告之社会、考生和家长,求真务实,不断推进“阳光工程”的制度化和常态化。
三、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招生范围:2017年在河南省已取得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对口考生),各专业均不限考生类别。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四、单独招生报名、考试工作时间安排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3月22日9时 至27日18时 |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网址: http://pzwb.heao.gov.cn |
4月8日 |
考生携带身份证到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领取单独招生考试准考证 |
4月9日 |
参加考试(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
五、准考证发放
已确认报考的考生于4月8日到我院教务处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2.学生证(或由各校开具的证明材料)。
六、考试内容和安排
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水平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一张卷,每科分值100分,总分300分。命题内容依据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2、职业适应性测试
学院聘请专家(包括部分行业企业专家)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评定考生成绩,总分300分。
3、考试时间安排
考 试 时 间 |
科 目 |
备 注 |
4月9日 |
上午(8:20-10:20) |
文化水平考试 |
|
下午(10:40-12:40) |
职业适应性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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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南省教育厅领导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命题:由学院聘请外校专家和选聘本校有丰富经验教师组成命题专家组进行命题。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执行。
2、考试:按照《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执行。严格考试过程管理,严肃考风考纪,规范操作程序,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3、评卷: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八、录取
1、录取原则
按文化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两科成绩之和确定总分,根据考生总分从高分向低分依次择优录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低于9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招生录取中不降低标准,若招生计划未完成,将其转为面向河南省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录取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录取结果报河南省教育厅审核备案。
2、已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未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河南省2017年普通高考。
3、通过单独考试招生进入学校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转学和转专业学习。
4、学院纪检部门直接参与单独招生考试录取的全过程,所有环节必须有纪检部门签字。在单独招生考试过程中,学院自觉接受河南省教育厅督导组的督导和检查。
九、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考生符合报名条件所对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高中毕业证书,由学院验证。
2、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思想政治、品德、文化水平、健康情况等方面的复查。
3、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报河南省教育厅并取消其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其户籍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