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化学与化工学院复试工作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组织领导:
1、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拟定我院系复试分数线,制订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并负责复试和录取工作。
2、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3、成立招生监察组,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学院招生录取工作,依法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督复试录取信息公示工作,受理考生申诉和新生入校时监督资格复查工作。
二、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政治 |
外国语 |
业务一 |
业务二 |
总分 |
0703 |
化学 |
50 |
55 |
85 |
85 |
320 |
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上查询和确认复试资格。按1:1.2参加复试
三、复试方式及复试内容
一、 英语:
(1)考生做简短自我介绍。
(2)主考针对考生发言、听力或阅读材料提问,进行交谈。
二、 笔试:
无机化学专业 基础化学
分析化学专业 仪器分析
有机化学专业 有机化学综合
物理化学专业 化学综合(含实验)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 高分子化学
材料化学专业 工科化学综合(含实验)
工程化学专业 化工综合
专业面试:(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
分析化学专业需进行实验操作基本技能考核
三、 成绩评定:
复试成绩=英语(20%)+笔试(40%)+面试(40%)
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四、奖学金在开学后评定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即<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四、复试工作时间表
3月11日:下午2:00报到
地点: 东九楼D516
应届生需持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成绩单(盖院系教务科公章)。往届生需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复试费:100元/每人)。
所有考生需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政审表格见https://gszs.***.cn/info/1121/2045.htm)。
下午3:00笔试
无机、有机、工程化学专业30人 东九楼D516
高分子、材料化学专业硕士32人东九楼D517
分析、物理化学专业32人东九楼D518
晚上7:00
分析化学实验考核(报考分析化专业考生)化学楼附楼401
3月12日:上午8:30英语面试
无机、有机、工程化学专业30人 东九楼D516
高分子、材料化学专业硕士32人东九楼D517
分析、物理化学专业32人东九楼D518
下午2:00专业面试
无机化学专业面试:东九楼D513
分析化学专业面试:东九楼D514
有机化学专业面试:东九楼D515
物理化学专业面试:东九楼D516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专业面试:东九楼D517
材料化学专业面试:东九楼D518
工程化学专业面试:东九楼D519
3月13日: 下午2:00体检
地点: 校医院体检费35元
复试后即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有权根据考生实际情况与本院专业均衡发展的状况,对考生进行一定程度的专业调剂,凡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申诉电话:027-87559334
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2017年入学复试心理测评通知
心理测评是研究生入学复试的重点内容,请全体参加研究生入学复试的新生认真测评,测评过程中实名填写信息,如实作答。若有错漏和虚假信息则视为无效。
测试方法(任选其一):
1.微信扫描如下进入测试界面,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姓名、院系全称、考生号、出生年月(要求与准考证上的一致,不一致则为无效测评),完成测评后提交即可。
2.使用手机浏览器输入下方地址:进入心理测评页面,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完成测评提交即可。
测试时间:
第一批次复试测评系统时间为3月6日13:00至3月13日18:00。
第二批次复试测评系统时间为3月15日13:00至3月18日18:00。
第三批次复试测评系统时间为3月20日13:00至3月24日18:00。
请各位准研究生尽快完成测评。
备注:测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汪亚()或张老师(027-87542452)。也可联系技术服务QQ:。
原标题: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复试工作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