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院2017年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和《《关于开展2015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69号),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院国标代码:14065
第五条学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市新路北段669号(番禺校区),邮政编码:511442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院隶属单位:广州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
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学制
第十四条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
招生专业 |
对口中职学校 |
对口中职专业 |
招生计划数 |
中职学制 |
高职学制 |
学费 (元/年) |
住宿费 (元/年) |
备注 |
1 |
动漫制作技术(610207) |
广州市信息工程职业学校 |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090400) |
25 |
3年 |
2年 |
6410 |
1000 |
|
佛山市顺德区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 |
25 |
||||||||
2 |
会展策划与管理(640301) |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
市场营销(121000) |
15 |
3年 |
2年 |
5250 |
1000 |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130100) |
13 |
||||||||
3 |
物流管理(630903) |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 |
物流服务与管理(121900) |
50 |
3年 |
2年 |
5250 |
1000 |
|
4 |
国际经济与贸易(630502) |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
商务英语(121300) |
45 |
3年 |
2年 |
5250 |
1000 |
|
5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 |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
汽车运用与维修(082500) |
30 |
3年 |
2年 |
6410 |
1000 |
|
小计 |
203 |
|
|
|
|
|
第十五条 三二分段学制五年,其中中职学段三年,高职学段二年。正式录取后,学院不给予调整专业,请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认真思考,慎重选报。
第五章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十六条 招生对象:
2015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5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69号)、《关于2015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粤教职函〔2015〕89号)等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学生。
第十七条 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省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核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的学生;
2.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3.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随迁子女)还须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父亲或母亲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住所、父亲或母亲持有我省居住证已连续3年以上(含3年)、父亲或母亲在我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3年以上(含3年)、随迁子女具有我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
符合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应在报名时,提交经相关部门加具审核意见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二分段高职转段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和复印件。
学院并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审核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交省教育考试院汇总,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将材料分送各市招生办分送各有关部门进行审核。由于审核环节在转段考核之后进行,学院将在转段考核报名时,与考生签订告知书,明确“符合条件的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才能参与录取,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4.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各专业对口职业资格证书包含以下类别:
招生专业 |
对口职业资格证书名称 |
物流管理(630903) |
物流员证 |
动漫制作技术(610207)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图形图像处理模块证书或计算机操作员证书或计算机办公软件证书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计算机基础及MS OFfice应用证书、多媒体制作员 |
国际经济与贸易(630502)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或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一、二级) |
会展策划与管理(640301) |
全国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考试合格证书或 全国国际商务单证员证书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 |
汽车维修工中级 |
第六章 报名方式
第十八条 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个专业志愿。
第十九条 报考办法:对口中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依据学生自愿参加转段考核情况,组织学生报名和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名完成后由我院统一在省中招平台中职录取系统输入和校对参加转段考核学生信息。报名时间为5月28日。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对口中职学校在规定时间内依据学生自愿参加转段考核情况,组织学生报名和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2)考生必须在2017年5月31日前将报考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给所在中职学校审核。中职学校审核后于2017年6月2日前交到我院招办。
下列报考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交由中职学校审核后并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
①《2017年高职对口中职三二分段选拔招生报名表》(需考生个人签名确认和考生所在学校盖章签署意见);
②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复在同一页上);
③户口本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复在同一页上);
④2015年中考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有考生本人当页复印件);
⑤中职学校毕业证明;
⑥四张免冠大1寸头像照片。
⑦技能证书复印件(第五学期末2017年12月30日前提交);
⑧非广东省户籍中职应届毕业生,于2017年11月20日前提交《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三二分段高职转段考核报名资格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和复印件。
⑨体检表复印件(2018年5月30日前交到我院招办)。
(3)报考资格复核:中职学校或考生必须在 6月2日前将上述资料交到广州科技贸易学院招生办进行审核,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报考资料,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4)6月5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审核结果。
(5)组织考生参加高考体检:中职学校必须在2018年4月底前按2018年高考要求组织考生到医院参加高考体检。没有体检结果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于2018年5月30日前将体检结果复印件上交我院,体检结果复印件必须由中职学校审核后,在相关复印件上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盖章确认。)
第七章 转段考核办法
第二十条 转段考核以学院人才培养选拔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和职业核心能力考核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
第二十一条 转段考核方式采取专业理论考核与技能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专业理论考核成绩由中职学校依据专业核心课程平时成绩总评给出。专业技能考核采取实操、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实践动手能力。
第二十二条 免试入学资格:根据《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关于举办2016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119号)、《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107号),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本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试点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高职院校对应专业。
第八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以考生理论考核成绩、转段技能考核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算总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分专业按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学院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需注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学生应在报到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否则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持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同时须提供转段考核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学院审核章)到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换取正式录取通知书用以办理报到注册(由学院收齐统一办理通知书换领工作),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不发正规录取通知书,并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第九章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四条 学院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则予正常录取。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不招色盲,请慎重报考。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 新生注册和复查
第二十六条 经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选拔考核录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缴费注册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并将其档案退回考生原所在中学。
第十一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七条 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高职大专文科类物流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会展策划与管理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250元,理科类动漫制作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每生每年6410元。
住宿费标准:1000元/生/学年(6人间),新生住宿统一由学院安排。
第十二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二十八条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学生资助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同时设“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多种奖项,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提高综合素质。
2.学院设有“勤工助学中心”,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设有“绿色通道”、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内外勤工助学等多种资助项目,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基本的学习和生活费用问题。
3.符合国家以及学院相关要求的贫困生可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或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高贷款额度8000元/年。
4.在校期间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3000元/年。
5、广东省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资助,高不超过6000元/年。
6、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大学生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000元,资助周期为本专科就读期间。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大学生向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族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7、南粤扶残助学工程,每人一次性资助10000元。
8、广东户籍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7000元,免学杂费(不含住宿费)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共12000元。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二十九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监督申诉联系部门:纪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
联 系 人:邓卉
监督联系电话:020-84560179
传 真:020-84560179
电子邮件:kmjcsjs@***
第三十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4560708 、84560798、84567663
咨询QQ:
咨询Q群:、、
传 真:020-34824703
电子邮箱:gzkmuzsb@***
学院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址:http://zsw.***.cn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由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于2017年5月18日由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2017年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委托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本章程若与国家和省的规定不一致,以国家和省的规定为准。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7】36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成立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 杰
副组长:符莎莉、方强、朱志坚 、丁霞
成 员:钱一雷、谢继延、廖建文、曾三军、王爱晶、张红伟、邬厚民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成员:曾兰燕、李贵科。
成立纪检监察信访组。组长:宫海英,成 员:邓卉。
二、考核对象
2015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三二分段试点专业就读,符合《关于开展2015年职业院校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69号)、《关于2015年中高职衔接三二分段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粤教职函〔2015〕89号)等规定,具有正式学籍和广东户籍及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学生。
三、试点专业及计划
序号 |
专业 |
对口中职学校 |
对口中职专业 |
实际招生计划数 |
中职学制 |
高职学制 |
备注 |
1 |
动漫制作技术(610207) |
广州市信息工程职业学校 |
计算机动漫与游戏制作(090400) |
25 |
3年 |
2年 |
|
佛山市顺德区胡锦超职业技术学校 |
25 |
||||||
2 |
会展策划与管理(640301) |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
市场营销(121000) |
15 |
3年 |
2年 |
|
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130100) |
13 |
||||||
3 |
物流管理(630903) |
东莞市经济贸易学校 |
物流服务与管理(121900) |
50 |
3年 |
2年 |
|
4 |
国际经济与贸易(630502) |
广东省民政职业技术学校 |
商务英语(121300) |
45 |
3年 |
2年 |
|
5 |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60702) |
中山市中等专业学校 |
汽车运用与维修(082500) |
30 |
3年 |
2年 |
|
小计 |
203 |
|
|
|
四、考核要求
(一)转段考核应以学院人才培养要求为依据,以综合素质、职业核心能力和专业技能考核为重点,主要考核学生的专业理论和专业技能。专业理论成绩由对口中职学校依据专业核心课程平时成绩给出。专业技能考核在对口中职学校开展,采取实操、面试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原则上,专业理论考核成绩占4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60%。各专业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由试点专业会同中职学校自行制定。
(二)根据《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关于举办2016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2015〕119号)、《关于举办2017年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的通知》(粤教职函〔2016〕107号),考核对象在校期间获本专业相关的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由试点专业会同中职学校填写《高职院校对口中职学校三二分段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附件1),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高职院校对应专业。
(三)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第五学期前获得相应专业对口的下列资格证书之一:
1.获得广东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等级证书B级以上证书;
2.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含)以上技能等级证书;
3.省(厅)局级行政部门或省级以上行政(厅)局授权的省级(含)以上行业学会颁发的中级(含)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获得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或市级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
(四)转段考核的学生须在中职学段毕业后取得中等职业教育毕业学历证书。
(五)已被正式录取的学生在中职学校按照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继续完成中职学段的学习,第四学年进入对口高职院校试点专业学习。
五、工作程序
(一)确定招生计划。
5月8日前,学院试点专业在招生指导性计划的基础上,根据对口中职学校试点专业的在校生规模、学生报考情况,确定实际招生计划,同时上报省教育厅。
(二)制定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
5月18日前,学院会同中职学校制定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并通过中招平台高职管理系统上报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三)转段考核报名。
5月28日前,学院各试点专业在中职学校设置报名点,根据转段考核工作方案和招生章程,组织学生报名。严格把好报名资格审核关,并按照粤教考〔2013〕7号文的要求认真审核符合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有关规定的外省户籍学生有关证明材料。报名工作完成后由高职院校统一在普高录取系统输入和校对参加转段考核学生信息。
(四)转段考核。
学院依据转段考核工作方案,于2017年6月10-11日组织转段考核。根据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规定执行,转段考核实施封闭命题,命题人员由领导小组确定范围并抽取,指定封闭区域,提前一天命题。在对口中职学校内组织考试。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试纪律。转段考核成绩经学院与中职学校联合公示无误后,由学院招生就业处于7月10日前将学生成绩录入省中招平台系统。
(五)录取审核备案。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在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中,以中职学校为单位,按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据省教育厅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会同中职学校面向社会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学院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暂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录取名单(含预录取名单,需注明)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学生应在高职院校报到时提交中职毕业学历证书,未提交的将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此条款须在录取通知书中注明)。持预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同时提供转段考核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高职院校审核章)到省教育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换取正式录取通知书用以办理报到注册(可由各试点高职院校收齐统一办理通知书换领工作),仍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将不颁发正式录取通知书,并注销其高职录取资格。
六、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三二分段转段考核工作,加强对转段选拔考核和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在学院纪检等部门监督下,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实施。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阳光招生,做到招生章程、考核成绩、招生录取原则、拟录取名单在本校的网站上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
(三)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普通高考文化科考试收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14〕19号)、《广东省物价局关于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新增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3〕63号)执行。
广州科技贸易职业学院
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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