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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8年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关于开展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8年04月04日18:02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 内容被挡住,点击这里看完整内容

各学部:

为了更好地规范我院资助工作,完善国家奖助学金发放流程,根据《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将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金额

       一等助学金,每生2000元/学期。

       二等助学金,每生1000元/学期。

二、发放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获奖学生信息核对的相关工作

1.学部需再次核对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奖学生的名单,并通知学生本人在《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卡号核对表》上“学生签名”一栏签字;

2.学生在签名字之前,需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农村信用社卡号以及发放金额是否有误,如有错误需及时更改,上报的卡号必须是用本人身份证办理的广西农村信用社卡号;

3.如学生不在南宁或有其他原因导致学生本人不能签名的,需由学部将情况汇总,统一出具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

(二)重点核查受助学生的学籍异动情况

根据《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桂财教2014〔134〕号)文件第二十一条规定:对于因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学、转学、休学、开除、死亡等原因不能继续在校学习的受助学生,或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学校处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纪律处分的受助学生,学校应根据受助学生异动情况取消其受助资格,停止其资助资金发放。结余资金结转下一年度继续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助学金资助。

有以上情况的受助学生将不再发放本学期助学金,各学部需提交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模板见附件2)。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若需停发国家奖助学金,在提供上述材料后,学部需另行填写《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受处分情况统计表》(附件4)。

此外,违纪处分已解除的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正常发放。请各学部根据受助学生异动情况恢复其受助资格。

(三)组织补报全国资助信息管理系统

我院于2018年1月下发《关于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但仍有部分学生未报送信息。为保证春季助学金发放工作顺利开展,学部需组织逾期未报送信息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名单另行通知)补报全国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并做好学生教育工作。

补报信息的学生需填写《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勘误表》(附件3),并提交800字以上手写情况说明(需班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部公章)。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卡号核对表》(附件1)

2.学籍异动人员相关材料(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

3.《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受处分情况统计表》(附件4)

4.《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勘误表》(附件3)及手写情况说明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部于2018年4月16日(星期一)12:00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JXYZZB@***。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3224331。

附件:

1.2017-2018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学生卡号核对表

2.学籍异动情况说明模板

3.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勘误表

4.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子女受处分情况统计表


学生工作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4月4日






原标题:2017-2018年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关于开展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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