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二O一四年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二、学校地址:福建省厦门市岩前路8号(邮编361008)三、招生层次:全日制 高职高专四、办学类型:公办 高职高专五、招生专业及计划:护理、助产、药学、药物制剂技术、中药、中药制药技术、医药营销、生物制药技术、生物实验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化妆品营销与使用技术、眼视光技术、卫生信息管理、口腔医学技术、医疗美容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康复治疗技术。(详见附件)
六、学 制:三年。
七、收费标准:学费6600元/学年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九、招生办法
1、我校高职招考招生流程、录取结果查询等均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2013〕13号)文件规定执行。
2、体检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考生入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3、录取方式:
(1)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设低投档线300分,采取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见附件1),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志愿不满时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原则。专业志愿之间没有级差。
(2)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录取:设低投档线300分,采取网上录取方式,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见附件2),护理、助产、药学专业考试类别为医药卫生类,且要求专业严格对口;口腔医学技术、中药制药技术、药物制剂技术、化妆品营销与使用技术、眼视光技术、医药营销专业考试类别不限。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厅的规定加分提档,在专业录取时对加分予以认可。
十、招生录取监督措施及申诉渠道:
1、由高职招考工作监察小组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招生工作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关注并及时查处招生工作中违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违背招生章程的现象和举报案件;
3、接受群众来信来访举报;
4、检查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5、接受来自社会和全校师生的监督,真正做到秉公执法、廉洁奉公;
6、学校将通过电话、群众来信等申诉方式,从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的高度,回答考生的问题,在招生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帮助考生解决问题。
申诉电话:0592-2981230 联系人:肖老师
十一、学校奖、助学金设置:1、国家奖学金;2、国家励志奖学金;3、学校奖学金;
4、国家助学金;5、生源地助学贷款;6、勤工助学;
7、学校特殊困难补助金。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招生办电话:0592—2078438、2103757
传真:0592-2103757 电子信箱:tzf@***
十三、招生章程的解释 本章程由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高职招考面向高中生招生计划
2、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高职招考面向中职生招生计划
附件一:
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高职招考
面向高中生招生计划
专 业 | 计划人数 |
护理 | 20 |
助产 | 20 |
药学 | 25 |
药物制剂技术 | 20 |
中药 | 20 |
中药制药技术 | 20 |
医药营销 | 20 |
生物制药技术 | 20 |
生物实验技术 | 20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 20 |
化妆品营销与使用技术 | 15 |
眼视光技术 | 15 |
卫生信息管理 | 15 |
口腔医学技术 | 15 |
医疗美容技术 | 15 |
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 15 |
康复治疗技术 | 15 |
合计 | 310 |
附件二:
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高职招考
面向中职生招生计划
专 业 | 计划人数 |
招生专业 | 要求中职毕业专业 |
护理 | 护理、助产 | 60 |
助产 | 助产、护理(限招女生) | 30 |
药学 | 药剂、药品食品检验 | 30 |
口腔医学技术 | 专业不限 | 20 |
中药制药技术 | 专业不限 | 20 |
药物制剂技术 | 专业不限 | 20 |
化妆品营销与使用技术 | 专业不限 | 20 |
眼视光技术 | 专业不限 | 20 |
医药营销 | 专业不限 | 20 |
合计 | 240 |
原标题:2014年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招考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