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向应历届高中毕业生加分政策
以下加分项参照安徽省2014年普通高考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分值不作累计,以高项分值作为自主加分成绩。
A.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限获市级以上表彰见义勇为者) +10分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或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的考生 +10分
C.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报考当年在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的测试项目范围内,经测试认定达到二级运动员(含)技术等级要求的考生,由省体育局审核其资格,审核通过的将组织全省统一测试,经省统一测试合格后方可加分,二级运动员加分分值为5分,一级运动员加分分值为10分。加分的体育运动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
D.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10分
E.烈士子女 +10分
F.少数民族考生 +5分
G.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5分
H.⑴“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⑵ “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⑶ “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以上为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申报条件。
二、面向应历届中职毕业生加分政策
以下加分项参照安徽省2013年对口升学加分政策,考生加分分值不作累计,以高项分值作为自主加分成绩。
A.获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 +20分
.获教育部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以及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15分
C.获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 +10分
D.近两年参加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高中阶段获省级体育竞赛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 +5分
E.近两年参加重大国际比赛,比赛获前六名及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10分
F.获得国家认定核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10分
G.获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取得三个以上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模块合格证书的考生(其中必须兼有一个计算机基础类和一个计算机技术类模块合格证书) +5分
H.历届生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10分
I.少数民族考生(以户口簿、身份证为准) +5分
J.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10分
K.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 +5分
原标题:2014年安徽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加分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