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到地址及乘车路线:
报到地址:邯郸市邯山区学院北路530号(学院北路与滏西大街交叉口东行
乘车路线:1、火车站、长途汽车西站乘28、45路公交车至邯郸学院站下车
2、长途汽车东站乘67路公交车至明仁中医院站下车南行至学院北路再东行
3、市内乘57、58路车邯郸学院站下车
二、报到时间:
新生报到时间9月6日和7日的8时至18时。
报到当天8时至17时学校在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接站。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学生,须本人写明原因,并由其生源学校证实,在入学前向我校学工部履行请假手续。无故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各专业收费标准:
1、英语、日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教育学、地理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生物科学、公共事业管理、应用心理学、旅游管理、电子信息工程、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生物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统计学、物流工程、文化产业管理、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初等教育、英语教育学费每生每年3500元。
2、酒店管理、化学制药技术、应用化工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
3、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体育教育、体育教育(太极拳)、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学费每生每年6000元。
4、嵌入式系统工程、软件技术、影视动画、移动通信技术学费每生每年8000元。
5、教材费本科学生每生预交1500元、专科学生每生预交1200元(多退少补)。
6、住宿费:每生每学年6人间800元、8人间600元。入学时统一按800元收取,多收费用一个月内退还。
四、床上用品质量要求: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教育部要求,为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学生公寓的卫生安全,学生不得将劣质床上用品带入校园。学生自购自带床上用品的品牌、生产企业等在入学时要进行登记,并报当地质监部门备案,发现涉嫌有质量问题的将进行查处。为方便学生,保证质量,便于公寓管理,防止黑心棉和流行性疾病流入学校,学校通过省教育厅组织的展销订货会,统一代购了经省纤维检验局检验合格的床上用品,以进货价格供学生入学时自主选购(含棉被、棉褥、床垫、蚊帐、枕芯、枕套、床单、被套、毛巾、枕巾)。
五、我校全日制新生入学后组织军事技能集中训练。军训服装可以购买学院联系的符合质检规定的合格军训服装以进货价格供学生选购。
六、交费方式:
1、汇款方式交费。以银行汇款方式将学费、书费按规定标准汇入学校财务账户。汇款时需填制:收款单位(邯郸学院)、开户银行(邯郸银行汇通支行)、账号()、行号(),并注明学生本人姓名、级别、系别、专业、学制。
2、银行卡交费。学校随录取通知书寄去银行卡,密码为******,存款时必须更改密码,以防被盗,新生可将学费、书费、住宿费、异地存款手续费按规定标准在当地银行于报到前10天以上存入卡内,以便学校代扣后开具收据。报到时在系(院)接待处领取交费收据(手续费如不存够,款将不能扣除)。
3、POS机银联卡方式交费。新生在报到日凭录取通知书到校财务收费窗口交费。
七、党团关系办理:
共产党员要带县(市)“组织关系介绍信”。邯郸籍新生介绍信抬头写“中共邯郸学院委员会组织部”;邯郸地区以外新生介绍信抬头写“中共邯郸市委组织部”,接收单位写“邯郸学院”。共青团员自带团员证和团组织关系。
八、新生办理户口须知:
1、新生入学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新生办理户口时需交:户口迁移证(邯郸市学生带本人户口页)、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张一寸近期黑白大头照。于入学时交到学院保卫处户籍室。迁往地址:邯郸学院。
3、户口、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名字必须保持一致(音同、字同)不得用曾用名,户口、身份证如有错误请在原派出所更改后再迁出,学生户口在校期间不办理更改手续。
4、身份证编码与户口迁移证编码必须一致。
5、没有办理过身份证的要在户口迁移证上注明“身份证未办”字样,并加盖户口专用章。
6、户口事宜咨询电话:0310-6260066。
九、入学时要带10张近期同底片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十、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到生源学校或当地招生办领取纸介质档案,入学时需携带本人档案及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
十一、报到程序:
1、凭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准考证到所在系(院)接待处报到。
2、凭加盖系(院)公章的录取通知书到财务处交费点交费。
3、凭交费单据到大学生公寓村办理住宿。
4、凭交费单据到本系(院)注册。
十二、奖学金设置及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措施:
1、绿色通道:学校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设置绿色通道,确保每一名贫困家庭学生及时办理入学手续。
2、国家助学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两种形式。国家奖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3、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励面为30%。其中一等奖(校级三好学生)奖励面为10%;二等奖(系级三好学生)奖励面为20%。
4、贫困家庭学生在校期间如果确因生活出现特殊困难,可及时向学校提出资助申请。学校每学期要对此类问题进行集中研究,并酌情给予一定数额的生活补贴。
5、学校设立勤工助学岗位,贫困家庭学生可利用时间参加勤工助学活动,通过适当的劳动得到一定的酬金。
6、学校协助学生办理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7、学校广泛筹集社会资金,设立助困基金,随时资助困难学生。
凡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骗取入学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入学资格,所交上述款项概不退还。